太誇張了

城邦集團註冊了「囧rz」和「好人卡」的商標。

會不會太過分了啊!
不多說,這裡有幾篇文章給大家參考:城邦出版社註冊了 “囧rz” “好人卡” 的商標發一張好人卡®給城邦集團,囧rz®

以前有記者抄襲Ptt的文章當作新聞稿,現在有公司把網路原創拿來申請商標。
這公司的成份是腦殘組成的嗎?(該不會以後腦殘也變成商標了!?)